/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甘鵬、艾菲、記者王樊、實習生劉春澤報道:7月24日,記者獲悉,南昌市財政局近日印發了《南昌市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管理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指出,按照每個社區每年不低于20萬元的標準保障城市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按照每個社區每年不低于5萬元的標準保障城市社區工作經費;按照不低于本縣(區)新錄用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公務員轉正定級后的科員工資水平保障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薪酬。
南昌市各級財政部門將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并由市級財政整合城市基層黨建相關經費,一次性下達給區財政,區財政及時下達給社區,并以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
城市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社區環境整治、社區黨員服務團隊建設、社區內困難黨員群眾的幫扶救助等事項;城市社區工作經費主要用于社區購買必要的辦公用品、訂購報刊、辦公場所水電費用等維持社區組織正常運轉所必需的開支。
《辦法》指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費逐級撥付至各街道黨工委,每個社區分別建立專項資金賬簿,?顚S,單獨核算,專項資金年度結余,轉至下年度繼續使用。嚴禁任何地方和單位以任何名義虛報冒領、擠占、截留、挪用、套取、浪費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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